石碑乡征粮
1950 年初,国民党的残馀势力勾结地方劣霸豪绅,组织武装暴乱,称作政治土匪。兴文县人民政府从战略大局考虑,暂时撤迁至长宁县治所双河镇。秋,土匪基本肃清,县人民政府迁还兴文。在宣传共产党的政策,发动群众的同时,政府开篇考虑的大事就是征粮。
农历八月,博泸乡政府通知我去县城秋征训练班学习。学习以后,我被分配到石碑乡搞征粮工作。同行的有博泸乡大会沟的陈后君、两隆乡黄家坝的李华刚,还有乡工作组长张定民。那时候,少数土匪残馀特别是一些土匪头子,还隐藏在大山深处,没有向人民政府缴械投降。所以乡政府暂时实行军管,石碑乡驻有八十三团八连一个连的解放军,军管乡政府就设在原乡长郑美伦的石凋房子里,解放军仍将郑美伦推出来作乡长,叫他维持地方秩序,执行军管乡政府的一些具体事务,招安一些土匪头子出来向人民政府缴械投降等。
秋征工作组住在石碑街上一户居民王仰階的家中,业务工作由组长张定民安排布置,但一切大小事务均得向军管乡政府请示汇报后方能决定。石碑乡有七个保,四、七两个保都在与云南省长官司毗连的大山梁子上,距乡政府有二、三十华里。陈、李和我三个人,各人包干负责两个保的工作,组长张定民负责全面工作兼管一保业务,我负责四、五两个保的工作。每一路工作都有 一个班的解放军武装陪护,解放军的任务是一边清查土匪残馀, 一边保护征粮工作干部的安全。我不会用枪,也没有打过枪,但还是发给我一支中正式步枪。穿便衣背步枪,与土匪模样没啥区别,所以解放军战士给我看玩笑,戏称“老表”来了(土匪黑话互称“老表”)!有一次,我们在四保的天公庙内开会,散会后我和解放军战士刚刚回到乡政府,保长就飞跑到乡政府来报案,称我们刚走,土匪就抢劫了天公庙里和尚的粮食和当天才买的一件土布(约四丈八尺长)。解放军战士抓紧时间吃了饭,随同保长奔赴现场,结果一无所获。
秋征工作分四个階段进行,第一階段是宣传动员,讲解秋征政策,实行“二?五”减租,即佃农租种业主的土地,按原定应交租额减交 25% 归佃农。第二階段,査田定产,三榜定案,即自报产量(业主自报收租额,自耕农自报实产量),群众审定,发榜公布,如是者三次。第三階段,按率计征,即按照政府规定的税率,计算应征收的粮食,然后发榜公布定案。第四階段,组织粮食入库。
征粮的计算公式是:
租额×( 1-25% )×税率
那时我不会打算盘,全用笔算,速度既慢又吃力。房东王仰階教我打算盘,很快珠算加减乘除都学会了,为我后来搞经营管理工作打下了珠算的技术基础。
实行“二?五”减租的政策,本来是想把租额的 25% 减下来赐给农民,作为发动群众的手段,但在当时农村封建势力的根基丝毫未得动摇,农民还慑于豪绅劣霸的馀威,待秋征结束以后,有的农民仍悄悄地把减下来租额的 25% 送还业主,致使政府好心未得好报。
一天,我在石碑街上看到军管乡政府办的黑板报上,表扬乡长郑美伦仗义勇为,顾全大局,劝导原双河乡乡长、匪首熊瑞符弃 暗投明,向人民政府缴械自新。熊瑞符我原就认得,没几天 ,我看见他到石碑街上来赶场,满脸笑容,若无其事,到军管乡政府驻地郑美家作客,二人饮酒吃饭,谈笑风生、春风满面。谁知,没等好久,秋征结束,“反霸”开始,郑美伦以伪乡长通匪定罪、熊瑞符以伪乡长当匪首定罪,二人均于第一批就地枪毙。我们住那家的房东王仰階,不知什么罪名也被枪毙了。
在发榜公布征粮定案数目以后,即填发征粮通知单到户,并在解放军的护陪下,我们分别到各人负责的保区,催交征粮入库。由于这是人民政府第一次征粮,威严而认真,雷厉风行,又有解放军护陪征粮工作队下乡催收,每天石碑街上军管乡政府办的黑板报,都要公布各保送交征粮入库数目,掀起了热火朝天的交粮入库高潮,约半个月的时间,全乡征粮入库全部完成。
二 00 九年七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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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水漕土改
1951 年夏天,我到富安乡小水漕(第七村)搞土地改革,同行三人,组长曹亚琴(女),另有舒伍长和我。这时,县里已经在新民乡(今晏阳镇)搞完了土改的试点工作,这次是我县的第二期土改。
小水漕四周环山,中间一个小窝凼,一条小溪流贯中央,出口与富安河汇合,沿溪堵流灌田,保证凼中稻田用水不断。背面山后与新民乡毗连,前面一个峡口出去连接富安地区,相对比较偏僻。该村七个行政组,村民淳朴,是一个纯农业区。
我们入村后的第一件事,就是大张旗鼓地宣传动员,发动群众。利用大会宣讲,小会讨论的形式,大讲人民当家作主,“土地还老家”的道理。号召农民群众解除顾虑,大胆揭发国民党反动派和封建地主階级压榨剥削穷人的罪行,发动穷人诉旧社会的苦,启发其階段觉悟。在这个基础上进行“扎根串联”,就是选好一批苦大仇深的贫、雇农作基础,再由他们去串联或推荐一些他们信得过的贫、雇农作依靠对象,组成土改工作的基本队伍。后来这些人绝大多数都是贫雇团的成员。
与此同时,还要摸清国民党时期旧社会的“社会基础”,包括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。经济方面,首先要找出那些收租吃饭、不干劳动的地主(按:当时只注重体力劳动,不注重脑力劳动),确定斗争对象。在农民中,了解各个家庭的贫富情况,为以后划分階级成份打好基础。在政治方面,要了解在国民党时期担任各种公职的,如:乡长、保长、职员(各种公职前面均加上一个“伪”字),在国民党军队里当过官兵的,当过土匪的(特别是 1950 年的政治土匪),进过哥老会的,做过端公道士迷信职业的(要打击的是反动会道门分子),参加过各种党团的,如:国民党、青年党、三青团等等。总之,要的是一点“社会基础”都没有的干干净净的穷人,才能作为土改的依靠对象。这些人中,多数是没有见过“世面”的本分农民,在运动中要逐步向他们灌输政治意识和階级意识,把他们中的一些人培养成为干部。
这个村,只有一个地主刘明秋,在国民党时期当过保长。另有两个在 1950 年的政治土匪中当过头目的,已于 1950 年冬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枪毙。其他有一个在国民党时期当过乡丁班长、还有几个在 1950 年的政治土匪中当过匪兵的,都已办了“自新”手续。这些人都不是斗争对象,属于人民群众,分别对他们作了 开导教育,要他们不惹事生非、本本分分地积极参加土改运动。
不久,秋征工作开始,所有土改工作队的干部都分派到全县各乡去搞征粮工作。我被分派到同心乡,驻校场村。好在 1950 年我已经在石碑乡搞过秋征工作,这次搞起来就不太吃力,很顺利地完成了任务。这里有一件让我不能遗忘的事,秋征快结束时,已是农历十月初的时候了,一次在仙峰区公所开会,仙峰地区已经开始烤火,干部们都已披上棉衣。那时我们还未发冬衣,我穿一身很单薄的衣服。与我同在富安乡搞土改的进军转地方的干部庞琳同志,看我冷兮兮的样子,就把他在部队里领得的一件新衬衣送给我御寒,帮助我渡过了难关。秋征结束以后,我们也发了新棉衣(那时是供给制)。
秋征以后,我仍回小水漕搞土改。这时,曹亚琴和舒伍常分派到其他乡搞土改去了,另外派了一个姓吴的干部来小水漕村当组长,新来一个新民乡经过土改以后的农民积极分子姓周。姓吴的这个人也忒奇怪,他既不参加开会,又不出门与村民见面,成天在家睡觉。有一次我问他是干什么工作的?他说原来在银行工作。不久,他就被调走了,又换一个武装干部陈福有来当组长。陈福有是个大老粗,嗓门大,讲话咿哩哇啦一大通,就是说不到点子上。至于农民积极份子老周,人倒好,很诚实,叫他做啥就做啥,自己提不起头,心中没有谱。这样一来,全部工作就压在我的头上,既要考虑整体工作部署安排,又要做具体细小的工作,特别是文字数据工作,全由我一人承担。可以想象,我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兵,当时承受的压力有多大!所幸我居然还是不折不扣地完成了土改工作任务,得到村民们的拥护和土改工作队的表扬。
土改第二階段的工作是划分階级成份,按照划分階级的文件规定,农村階级分为僱农、贫农、中农、富裕中农、小土地出租、富农、地主。划分階级成份的主要标准是家庭成员是否参加劳动(着重于体力劳动)和家庭收入来源的性质。现将划分各个成份的标准分述如下:僱农:终年帮人做活,以出卖自己的体力劳动为生活来源。贫农:只有简单的小农具,佃种或自耕少量的土地,还 以部份或大部份的时间出卖自己的体力劳动,获得生活来源 ,有时还会缺衣少吃,靠借贷过日子。中农:有齐备的大型农具和耕牛,佃种或自耕较多的田地,以交租后的剩馀效益或自耕收益维持家庭生活,一般自给有馀。富裕中农:在中农的基础上,因其佃种或自耕的田地特多,需要僱请一定的帮工做活,生活比较富裕,但其剥削收入不超过家庭总收入的 25% 。小土地出租:有小量土地出租,但其家庭生活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从事教书、店员、小职员以及其他小职业收入来源维持者。富农:在富裕中农的基础上,自己参加劳动,佃种或自耕大量的田地,一般僱有长工或大量的临时工做活,生活富裕且略有利贷收入,其剥削收入在家庭总收入的 25% 以上者。地主:自己不劳动,靠出租土地的收入为家庭生活主要来源。
在作法上,先开全体村民大会,宣讲划分階级成份的政策原则,以及构成各个階级成份的条件和标准。大会以后,在各个组内进行讨论,然后各人自报应该是什么成份。最后集中在扎根串联的积极分子会上认定通过,再发榜公布,若有意见,再行讨论修定,直到完全没有意见为此。
1964 年冬,我在小水漕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。一天,走到社员罗国亮家,他非常热情地接待我,并十分感谢地说:“萧同志,土改划階级的时候,好得你说我家的剥削收入没有超过 25% ,我家才划成富裕中农,不然的话,按照有些人的想法,硬是要把我家划成富农的。”我这才回想起来,当时罗国亮家佃耕六、七十挑谷 子的田和五、六石(旦)苞谷租的土地,是一个大庄家人户 ,家庭富裕。僱请一个看牛匠娃咡,栽秧、打谷、点苞谷时,僱请十多个零工帮忙干活路。他家有两个主要劳动力和三个附带动力,平时的犁耙铲搭,中耕除草这些活路,都是自己做。在划階成分时,我把他僱请的看牛匠当做半个帮工计算,加上农忙僱请的临时工,其剥削收入未超过全年总收入的 25% ,所以划为富裕中农。这件事我根本就没在意,只不过按政策规定办事罢了。谁知这就改变了一家人的命运!假如当时大意一点,只从表面现象看,把罗国亮划为富农,这不就多了一户“階级敌人”吗?
在划分階级成份的基础上,成立贫农、僱农代表团(简称贫僱团)。贫僱团是土改的依靠队伍,也是土改的工作队伍。现在还回 忆得起的当时贫僱团的成员有:罗树云,贫农、贫僱团主席;谭兴洲,僱农;黄树成,僱农;高登惠,女、贫农,妇女干部 ;古绍清,贫农;黄启光,贫尼;黄成相,贫农,四组组长;黄治先,女,贫农、妇女组长;曾少成,贫农;姚巨恒,贫农,一组组 长;吴昌林,贫农。非贫僱团的干部有:村长刘相华,贫农;武装干部李国明,贫农;文书刘德富,中农;生产委员黄相明 ,中 农。这些人都是土改期中的积极分子,也是我的同事、朋友 。现在都已作古。回想起来,我还十分怀念他们!
划分了階级成份,成立了贫僱团,接下来就是斗争地主了。 这个村只有一个地主刘明秋,他在国民党时期当过保长,抓了不少壮丁,这就成了他的主要罪状。国民党经历了八年抗日战争和四 年解放战争,这十多年战争需要的兵源,主要是靠农村供给 。当时的老百姓又极不愿意当兵,于是就只得强制实行“抓”,因此,普遍出现“抓壮丁”的现象。这个“抓壮丁”的任务就由保长去执行。刘明秋当了多年的保长,自然抓过的壮丁就不少了。被抓去的壮丁大多数又是“汤粑打狗——有去无回”。失去亲人的壮丁家 属,长时间忍受着沉痛的心情,自然记恨是很深的了。所以 ,在斗争刘明秋的时候,群众情绪是非常激愤的。特别是母亲失去了儿子、妻子失去丈夫的那个场景,边斗、边哭、边诉,使得整个会场一片凄烈。顿时“向刘明秋讨还血债!”的口号声响彻云霄。一连几天的斗争会,场场人满,特是老者、老妈来得特多,他们是 来向刘明秋讨要亲人的!在事实面前,刘明秋只得俯首认罪。 最后还是把他送去坐牢了结。
再接下来就是查田评产、分配土地。这个階段的工作最复杂、最具细,农民也最计较,因为土地改革的最终结果,就落实在分配土地上。首先要查实田土的面积,这是分配土地的基础。具体作法是:每块田土都要插上签,签用竹片制成,长约 1 米,宽约 5 厘米,签上写明田土地名、业主姓名、原有面积(田以挑计、 土以石(旦)计,田 4 挑为一亩,土 3 斗为一亩)、评查面积。我则按照签上的内容制成书面表格,一块一块的抄在表格上,然后进行加总,作为计算分配土地的基本资料。计算公式:田面积÷人口=每人应分田;土面积÷人口=每人应分土。这个工作非常细致,一点也不能出错。查田评产工作,分组同时进行,为了消除组与组之间的疑忌,参与查田评产的人员,进行交错插花编配,即每个组派出去的人员,都能分编到全村各个组参与评产,最后由贫僱团评审定案。整个计算工作全是我一人承担,白天黑夜干了几天才算完成,然后分组进行实地划分土地。这段时间我虽然有些辛苦,村民们还是看在眼里,送了我一个美称“萧干事”。我与村民结下了深厚的感情,后来我多次到小水漕工作,都受到他们热情的接待。
最后是分“胜利果实”。所谓“胜利果实”,就是经过土地改革,打垮了地主,没收地主家里多馀的东西,诸如衣服被盖、桌椅板凳之类,分给农民。这个村只有刘明秋一个地主,从他家里获得的“果实”又不多,要叫全村农民都来分,就分不下了,所以只能分给贫僱农。分配的方法,就是先将实物拆价,按人头平分。有的一家人只能分得一件衣服、一件农具,多的一家人能分得一床被盖或一张方桌。除了这些衣服家具以外,还有二、三千斤黄谷,每人可以分得十多斤。
土改工作还有另外一项任务,就是培养输送一批贫僱农积极份子到各级政府部门去作干部。我们选送了一个僱农黄树成去参加第三期土改工作,因其天资迟钝,后被辞退回家。贫农罗树云、古绍清后被选拨到乡政府作部门领导干部,亦因素质差而被解职回 家。唯有村长刘相华,后被提拔为乡总支书记,一直工作到退休。
二 00 九年五月二十九日